“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被赋予重要权力的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湘投集团党委、纪委充分认识到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于近日研究制定了《关于从严加强“一把手”监督十项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措施》,结合湘投自身实际,从督促“一把手”加强政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审慎用权、坚持谈话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及对“一把手”从严选拔任用、从严处置问题线索、从严谈话函询、从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督促家教家风等十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43项具体举措,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细则》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为目标,在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一是在压实主体责任方面,提出各企业管理的干部职工出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受到纪检监察机构处分的,“一把手”应当在下一年度的上级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作表态发言。二是在监督权力运行方面,推行“一把手”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纪委书记、联合派驻纪检组组长发现所在或联系企业“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等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并向上级纪委报告。三是在严格家教家风方面,提出纪检监察机构每年应当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和廉洁家访。要将“一把手”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从业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四是在问题线索查处方面,既要从严,又要鼓励“一把手”积极干事创业,对“一把手”在工作中因主动担当、大胆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产生的检举控告或失误,应当客观评价、公正对待,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下一步,湘投集团将深入推进清廉湘投建设,严格落实《细则》要求,通过开展纪检工作调研、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各项举措做实落地见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